北京治疗白癜风大概多少钱 http://m.39.net/pf/a_4629690.html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71、什么是严重精神障碍?
答: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72、严重精神障碍社区随访内容包括哪些?
答:包括危险性评估、精神症状、服药情况、药物不良反应、社会功能、康复措施、躯体情况、生活事件等。随访结束后及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每年对患者进行1-2次健康体检,必要时增加体检次数。
73、哪些精神障碍患者可以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
答:诊断明确并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都可以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
7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形式包括哪些?
答:随访形式包括面访(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家庭访视等)和电话随访。精防人员应当综合评估患者病情、社会功能、家庭监护能力等情况选择随访形式,因精神障碍评估缺乏客观检查指标,面见患者才能做出更为准确的评估,原则上要求当面随访患者本人。随访要在安全地点进行,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同时注意随访时的方式方法,保护患者及家庭隐私。
75、什么是规范管理率?
答: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年内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
76、不同类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要求?
答: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2周内了解其治疗情况。对于未能住院或转诊的患者,联系精神专科医师进行相应处臵,并在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2周时随访,若处理后病情趋于稳定者,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未达到稳定者,应请精神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1个月时随访。
(3)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4)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77、失访患者如何判定及处理?
答:失访患者包括:走失患者,因迁居他处、外出打工等不知去向的患者,家属拒绝告知信息的患者,正常随访时连续3次未随访到的患者(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的随访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通过面访或电话随访未随访到患者或家属,2周内应当再进行1次随访,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连续3次随访均未随访到)。
对失访患者,精防人员应当立即书面报告政法、公安等综合管理小组协助查找,同时报告上级精防机构,并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中记录上报。在得知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和病情不稳定患者离开属地时,精防人员应当立刻通知公安机关并报告上级精防机构。
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78、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的对象有哪些?
答: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79、肺结核第一次入户随访的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80、“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要填多少次?
答:如果是基层医生对患者进行督导服药的,那么只需每月随访评估1次并记录,这样治疗6个月的患者就需要6次的随访记录表和1次的第一次入户随访表:如果是家属督导服药或患者自服药,那么基层医生就要在患者治疗强化期(2个月)每10天随访评估1次,继续期(4个月)每月随访1次,治疗6个月的患者就需要10次的随访记录表和1次的第一次入户随访表。
81、肺结核患者随访过程中的分类干预是指什么?
答:分类干预是指:
(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2)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转诊;若其他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
(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82、肺结核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都需要评估哪些内容?
答:结案评估包括:
(1)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
(2)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3)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4)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
(5)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83、肺结核第一次入户随访健康教育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答:(1)肺结核治疗疗程。
(2)不规律服药危害。
(3)服药方法及药品存放。
(4)服药后不良反应及处理。
(5)治疗期间复诊查痰。
(6)外出期间如何坚持服药。
(7)生活习惯及注意事项。
(8)密切接触者检查。
84、在随访记录表中,如何填写患者的“用药”情况?
答:用药情况,是专指患者抗结核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化疗方案、用法和药品剂型等。基层医生可以从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药患者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获得患者的用药情况。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8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都有哪些内容?
答: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86、基层医疗机构怎样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答:(1)从事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卫生人员应接受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2)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患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进行。
(3)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4)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87、常见的中医体质类型有哪几种?
答:共有9种,分别为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平和质。
88、进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一定要按照《健康管理服务表》填表说明进行询问和操作:
(1)采集信息时要反映老年人平时的感受。
(2)采集信息时要避免主观引导老年人的选择。
(3)记录表所列问题不能空项,须全部询问填写。
(4)询问结果应在相应分值内划“√”,并将计算得分填写在相应空格内。
(5)体质辨识:医务人员应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表》进行辨识结果判定,偏颇体质为“是”、“倾向是”;平和体质为“是”、“基本是”,并在相应选项上划“√”。
(6)中医药保健指导:在所提供指导对应的选项上划“√”,可多选。其他指导请注明。
89、儿童中医药的服务内容包括什么?
答: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90、基层医务人员应该怎样开展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答:(1)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2)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3)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4)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十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91、我国必须报告的传染病有哪些?
答:(1)法定报告传染病:目前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包括甲、乙、丙三类,共39种。
①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共2种。
②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共26种。
③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共11种。
④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需要开展应急监测的其他传染病。包括新发、境外输入的传染病,如人感染猪链球菌、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急性弛缓性麻痹(AFP)、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等。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等特定目的监测的疾病。
92、是否所有法定传染病都是24小时内报告?
答: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完成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报告。
《规范》中乙类传染病中按甲类管理的病种包括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禽流感(注:新亚型禽流感病例)、寨卡病毒病、黄热病、拉沙热、裂谷热、西尼罗病毒等。而人感染H5NI禽流感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均按照一般的乙类传染病管理,24小时内报告即可。
93、慢性传染病的报告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艾滋病、乙肝、丙肝、肺结核、梅毒、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断时,如已知该患者本次病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患者的报告情况不清楚,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性报告,再次就诊时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则不再进行报告;跨年度的既往病例,如诊断变更或因该病死亡时应再次报告。
94、《规范》中增加的分诊记录,是否必须登记?
答:分诊记录必须开展登记。分诊记录是《规范》中新增加的内容。《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定: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因此,开展预检分诊是传染病诊疗工作需要遵循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做好预检分诊的相关记录。
95、如果基医院信息系统(HIS),是否能等同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记录、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的登记?
答:如果基层医医院信息系统(HIS),可由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记录、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但只有HIS系统具备自动生成规范的各类记录功能时,才能视为等同登记。
96、《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相关记录如何保存?
答:(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相关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代报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已实现传染病报告卡电子化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具备电子签名和时间戳视为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做好备份工作,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持一致。暂不符合条件的须打印成标准纸质卡片由首诊医生签名后保存备案。
(3)实现直接数据交换的医疗机构,电子交换文档(转换的XML文件)应当做好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持一致。
97、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答:突发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还有重大的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十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98、什么是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巡查(访)、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宣传指导以及调查处置等。
99、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对象是什么?
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对象是辖区内的各类学校、二次供水(水箱)单位、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与非法计生服务提供者。通过对工作对象行为的规范来服务于辖区内的居民。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哪些内容?
答:(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摘录:健研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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